郭喜平等(见名单):
经核查,您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请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10001078951001000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心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秦菁阳 电话:6259135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因我中心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新郑市社保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