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佩塑商贸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5月20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新市监严告〔2025〕第1503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送达公告》新市监严送告〔2025〕第1503号,内容是:你公司涉嫌转让营业执照。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将你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送达公告》新市监严送告〔2025〕第150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新市监严告〔2025〕第1503号
联系人:岳海涛、万松滨 联系电话:0371-62490021
联系地址:新郑市人民路中段 159 号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