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储备库及相关粮油承储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根据《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郑粮〔2025〕8号)要求,新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新郑市支行研究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关于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组织企业自查等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确保检查严格、规范、公正。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将问题整改贯穿库存检查工作全过程,压紧压实承储企业储备粮管理和政策执行责任,推动涉粮企业提升内控治理水平,不断健全长效治理机制。要依法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涉粮违法违规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守牢粮食库存安全底线。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承储地方政府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油的企业,以及被检查企业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
(二)检查内容。
1.粮油数量情况。检查库存粮油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核对库存粮油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库存粮油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账务处理合规以及库贷挂钩情况。重点关注筛下物转政府储备、账实不符、擅自动用、超耗、虚报收储数量等问题。
2.粮油质量情况。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库存粮油进行现场质量检查,扦取部分仓房(货位)储存的粮油样品,检验判定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全面核查全周期各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等问题。
3.粮油轮换管理情况。主要检查2024年度政府储备粮油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转圈轮换、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关注轮换计划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4.粮油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收购环节。重点检查粮油收购质价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多扣水杂、不执行收购质量标准、不按规定进行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问题。销售环节。重点检查政策性粮油出库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出库未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出库检斤凭证造假、违规违法处置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粮油等问题。
5.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情况。按照《粮油库存检查办法》等制度要求,检查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点关注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出库或出库时未做储粮药剂残留检验以及严重虫粮、混存等问题。
6.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台账记录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是否指定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是否存在拒报统计报表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情况;统计报表数据与台账数据是否一致;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与实物保管账、会计账是否一致;原始记录和凭证、台账和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是否一致等。
7.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现场核查2024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逐条开展问题整改处置,是否有遗漏或故意隐瞒不报、拒绝整改处置现象;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是否积极整改并实施台账管理。
8.租仓库点内控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政策性粮油租仓库点仓储和质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政府储备粮直属企业对租仓库点的日常监管是否到位,与租仓库点职责划分是否清晰,驻库监管人员配备及日常工作职责是否符合规定等。
9.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数据上传是否全面、及时、准确,视频监控是否在线互联,是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等。
三、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1.数量检查。检查政策性粮油数量原则上按辖区内所有政策性粮油库存总量的30%掌握。对检查的库点,库内所有粮油须逐仓逐货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超过允许差率的,查清差率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线索,必要时进行移库清查。
2.质量检查。以仓内现场检查为主,重点检查库存粮油外在质量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是否与质量档案相符。根据被检查企业库存粮油的性质、品种、年限等因素随机选取扦样货位,对外观质量差、与质量档案明显不符、质量存疑的货位重点扦样检验。原则上1个被检查粮食(油脂)库点扦样检验不少于3个货位(油罐),每个货位(油罐)至少扦取1个样品送检,可视情增加样品数量。检测指标主要包括:粮油质量、储存品质、主要食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按样品数量的10%检测)。扦样、检验与判定要求按照《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水分符合安全储存要求。
3.软件使用。分解登统、检查数据录入、结果汇总等均通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操作完成。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一)检查时点。以2025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并以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进行分解登统。
(二)进度安排。检查工作分准备、县级组织企业自查、省内重点检查、省级督导、国家抽查、汇总上报和问题整改7个阶段。
1.准备阶段。4月30日前,承储政策性粮油的企业(统计报账单位)通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进行分解登统,审核后报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县级组织企业自查阶段。5月10日前,各承储企业要全面准确做好仓房(货位)登记、清查器具和扦样设备配备、业务资料整理、粮堆形态整理、检查人员落实、配合质量扦样等前期工作。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粮油库存自查实施方案,精心谋划,扎实组织企业自查,检查发现问题列入深化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省内重点检查阶段。6月15日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筹考虑既往检查发现问题、粮食性质、库点布局、储存年限、上年度是否进行库存检查等因素,抽取检查库点。按照属地原则,派出重点检查组按照国家粮油库存检查方法,在辖区内开展省内重点检查。
4.省级督导阶段。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督导组,通过实时视频和“四不两直”现场检查的方式,随机对各重点检查组开展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5.国家抽查阶段。库存检查期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抽查,督促有关单位严肃规范开展现场检查,跟踪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行政处罚等进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6.汇总上报阶段。6月30日前,我市对库存检查情况全面总结,认真汇总审核检查结果,撰写检查报告(其中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应单独报告),报送市粮食和储备局。
7.问题整改阶段。我市对组织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省内重点检查反馈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实施限期限号整改。依据监管权责分工,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对涉嫌违规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粮食和储备局。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2025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把库存检查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深入开展粮食流通“铁拳行动”重要举措;要切实履行党委和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政策性粮食监管主体责任,扛牢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各企业要认真安排部署,加强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企业自查工作;新郑市财政局准备费用补贴资料、农发行负责准备贷款明细资料,及时准确提供给企业自查及交叉重点检查检查组。
(二)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信息化监管运用。全面落实信息化监管有关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库存检查穿透性、精准性和监管效能,对上传省级平台数据缺失、滞后或明显不实的,远程视频监控不在线的,租仓库点未接入中储粮信息化平台的,经常推送问题线索的承储库点进行重点检查。
(三)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库存检查期间,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严控入企现场检查人员数量和时间,同一单位对同一库点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次。县级组织企业自查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主动出具检查通知书并出示执法证件,按照《粮食库存检查办法》规定做好检查记录,现场反馈检查结果。
(四)严格行政执法,严明工作纪律。要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取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免罚。严守行政执法法定程序,规范运用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适时通报曝光重大典型涉粮违法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保密规定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接受相关部门、被检查单位和群众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市粮食和储备局。
(五)聚焦重点领域,严肃追责问责。要按照《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对粮食储备管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职尽责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行政处罚;对行政监管不到位,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深入、督促整改不力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任免机关提出追责问责或岗位调整等处理建议,上述问题要纳入粮食购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问题线索报送市局。
新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郑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郑市支行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