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规定,现对郑州市燕赵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等121家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运输服务业”经营范围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371-69972985
特此公告。
2025年06月17日
附件:予以注销“运输服务业”经营范围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