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亮博、王晨如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永杰
房屋所有权证号:新房权证字第1101006191号
房屋坐落: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双湖花苑8号楼2单元4层402
房屋建筑面积:115.84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