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异常情形驾驶员处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持证驾驶人驾驶证被撤销、吊销等原因,现对全市6名经营性旅客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或注销),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因交通违法撤销(注销)其经营性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