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5-00714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5-09-18
  • 2025-09-18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肖陆玲因保管不善,将140101406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陆玲

2025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