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伯春,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圣哲
房产证号:新房权证字第0001122号
不动产坐落:新郑市洧水路东段南侧祥和一巷14号楼四层二单元8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15.92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