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时玉珍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赵同岭
合同号:1101007045
房屋坐落: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双拥路东侧领秀城19号楼2单元5层503室
规划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15.98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