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豫财农水【2025】73号的要求,对202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移动式、固定式粮食烘干机,按照不超过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的50%给予适当补助,请有意向购买的广大农民及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于2025年10月5日前向新郑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科报名。
咨询报名电话:62698076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