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丁鹏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丁振领
房产证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74061号
不动产坐落: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翠竹路东侧、祥安路南侧新嘉苑10号楼2单元401
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23.55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