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226号)和《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规定,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定了《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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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