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5〕3号)相关规定,经单位自主申报、资料审核及现场评估,现拟认定新郑市诉讼调解对接中心为新郑市就业见习单位。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认定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通讯地址线下举报等方式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监督电话:0371-62680080
通讯地址:新郑市人民路2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科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