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5-00926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5-12-08
  • 2025-12-08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张杰因保管不善,将新土国用(2004)第10487号的国有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杰

2025年12月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