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新房他证字第1503002491号、新房他证字第1403006952号、新房他证字第1403005600号、新房他证字第1403007143号、新房他证字第1403007021号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