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5-00975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2025-12-24
  • 2025-12-24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豫0184执2788号之二;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豫0184执2788号以及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李楠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阳光大道39号基正·唐宁1號G3号楼2单元2703(原不动产权证号为:(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48603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刘文娣(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李楠的不动产权证书现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