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小莉因保管不善,将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933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小莉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