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5-00991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5-12-30
  • 2025-12-3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新郑市文物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新土国用(2002)第179号国有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郑市文物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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