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杨立武因保管不善,将150102787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立武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