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任帅鹏因保管不善,将豫(2025)新郑市不动产证明0019695号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帅鹏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