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印发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新郑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2日。
二、参与方式
1.电子邮箱:xzsmzj62693057@163.com;
2.信函:新郑市中华路219号,邮编:45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3.电话:0371-62693057。
新郑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