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共新郑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新郑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2025年9月4日至10月17日,对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和力热力公司位于新郑市金城路东段469号,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现由新郑市政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其它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帅。公司现有职工49人(固有人员32人,劳务派遣17人),人员工资供暖季(11月至次年3月)按每月26天工作制发放,非供暖季按22天工作制发放,供暖季按实际经营需要临时增加人员。2023至2024供暖季,因燃气锅炉生产需要,临时增加100人左右;2024至2025供暖季,因公司无生产任务,临时增加10人左右。
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目前供热户有1万户左右,供热价格居民为0.19元/平方米,其他(包括单位和其他用户)为0.28元/平方米。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基本合法,但还存在白条列支电费、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三)白条列支电费。
(四)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相关审计建议。建议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凭证手续;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结合单位实际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并严格执行。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