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6-00135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6-03-09
  • 2026-03-09
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利人刘惠玲因保管不善,将新城私字第5564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惠玲

    2026年3月9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