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根据商标权利人举报,于2026年1月23日依法对新郑市榕捷货运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与富源路交叉口往西500米十字路口再往北400米右边第一个仓库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存放有159件无标识产品,箱子内的产品为包装标示生产商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的洗发露和沐浴露,经清点数量为:360g飘柔日常护理双效去屑清爽洗发露420瓶(批号32611864AB)、200g舒肤佳纯白清香沐浴露864瓶(批号3261186416)、400g舒肤佳纯白清香沐浴露384瓶(批号3261186416)、750g飘柔日常护理双效滋润柔顺洗发露120瓶(批号5062A5232J)、750g飘柔日常护理双效去油清爽洗发露216瓶(批号5076A5232L)、750g飘柔日常护理双效滋润舒爽洗发露264瓶(批号5076A5232N)、750g飘柔日常护理双效水润洁顺洗发露192瓶(批号5044A52321)、500g潘婷丝质顺滑洗发露552瓶(批号41270386R5)。经商标权利人辨认,非宝洁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本局依法于2026年1月29日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涉案物品2025年9月28日托运至新郑市榕捷货运部后始终无人领取。立案后,本局通过调查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和当事人的确切信息。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起30日内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及上述物品相关的合同、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到本局领取物品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以无主财物处理。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中段159号
联系人:高晓辉、李浩
联系电话:0371-62603947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