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党路宽因保管不善,将豫(2023)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182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党路宽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