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许明耀因保管不善,将C 150100000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豫(2020)新郑市不动产权第60119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明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