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网〔2025〕5号)有关规定,我镇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庄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政〔2023〕8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废止。
附件:和庄镇人民政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