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14/2015-00014
  •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安全生产
  • 2015-06-02
  • 2015-06-03
  • 通知
  • 观政〔2015〕15号
关于开展“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相关要求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延伸到行政村及各单位,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推进“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在我镇全面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安全管理无盲区、隐患排查无遗漏,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由“以治为主”向“以防为主”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监管”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二)基本内容

五级五覆盖:即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实现“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二、实施方法

(一)为落实党政同责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特制定以下责任划分:

1、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主抓党委副书记和主管副职: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3、各行政村: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应当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2)同包村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责任挂钩,要认真督促各行政村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安全检查材料。

(3)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加大宣传和排查监管力度,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发生。

(4)要求:发现问题,不留死角;及时上报,控制有力;积极配合,搞好协调工作。

(二)成立观音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由镇长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各管区、安全办、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镇教办、农办、土地所、环卫所、文化站、电管所、粮食储备库、公路所等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有以下几项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

3、把安全生产和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列入镇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政府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分析、部署、落实本辖区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记录);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确保安全;

6、重视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镇政府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7、支持、督促辖区内镇属部门(单位)、各行政村、私营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按照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来划分,各管区、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派出所:

 责任领导:梁丽英、刘艳娜   责任人:郑新义

负责我镇综治、消防、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财政所:

责任领导:许育红           责任人:贾利明

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3、电管所:

责任领导:王朝辉           责任人:朱永和

负责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农村农业线路事故隐患检查整改,保障用电安全及农村农业安全用电工作,

4、工商所:       

责任领导:张建国           责任人:高伟                    

负责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单位,负责个体工商户燃气经营和使用及个体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

5、卫生院:

 责任领导:许育红           责任人:周春运

负责我镇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及镇区内饭店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职业病体检防治工作及全镇医疗卫生安全工作。

6、教办:

责任领导:许育红           责任人:白永洲 

负责监管全镇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水利站:

责任领导:王朝辉           责任人:高志伟

负责全镇水利设施、干枯废弃机井、防汛以及水上交通的安全工作。

8、粮食储备库:

责任领导:王朝辉           责任人:郭军锋

负责全镇所有粮食收购点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保障粮食储备安全。

9、安全办:

责任领导:郭军义           责任人:王景尧      

负责对我镇辖区内的所有规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培训,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以及督促隐患整改工作。

10、土地所:

责任领导:毛宏耀           责任人:万伟华

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石料加工场、洗沙场、天然气管道以及在建企业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工作。

11、民政所:

责任领导:梁丽英           责任人:贾黎明

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抗灾工作,制定抗灾工作预案,负责我镇养老机构的房屋、设施及人员等安全工作。

12、环卫所:

责任领导:刘爱国           责任人:林水林

负责市政设施安全,镇区防洪和环卫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3、公路所:

责任领导:魏艳林           责任人:林水林

负责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管理我镇的农村道路施工安全工作。

14、文化站:

责任领导:许育红           责任人:李松莉

负责我镇文化娱乐设施、场所和网吧的安全管理工作。

15、劳保所:

责任领导:许育红           责任人:张晓丽

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稽核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企业工伤职工的事故受理、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  

16、农办:

责任领导:王朝辉           责任人:乔永强

负责全镇农业机械、农药经营使用、森林防火等安全生产工作。

17、纪检组:

责任领导:梁丽英          责任人:郭向红

18、信访办:

责任领导:梁丽英          责任人:高中华

负责集中反映我镇社情民意,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好超前工作。

19、广播站:

责任领导:吴旭东          责任人:周铁汉

负责全镇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及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20、管区:

责任领导:各管区领导       责任人:各管区区长

负责本管区范围内各村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养殖场、加油站、浴池、农药及食品经销点、粮油加工作坊等) 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农村用电、机械伤害等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扎实推进“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现实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安全生产“两个转变、一个提升”(由“以治为主”向“以防为主”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监管”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确保落实。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贾伟斌为组长,以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以各管区、各部门、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五级五覆盖”工作小组,加强对全镇“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推广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镇安全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各行政村、各部门、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与责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全力抓好落实。

(三)注重典型引路.

    各行政村、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的示范作用,可采取选择示范班组,运用现场观摩、经验交流、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带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总结宣扬好的典型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和管理能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查指导。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定期督导,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切实做到隐患及时查出,问题及时整改。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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