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 龙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郑新管〔2015〕10号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环保指标,优化人居环境,按照《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行动坚决遏制大气污染的意见》、《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以治理燃煤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遏制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乡大气污染防治,努力建设美丽龙湖。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大气污染恶化趋势,确保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比2014年好转;通过不懈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龙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保军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龙湖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张顺安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亚东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靳大勇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纪工委书记
杨春峰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绍敏 龙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许惠明 管委会招商引资局局长
肖 军 管委会市政建设环保局局长
张学良 龙湖镇党委副书记
马举增 龙湖镇人大主席
赵志远 龙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春旺 管委会市政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刘彦召 管委会市政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师继成 管委会招商引资局副局长
毛新奇 龙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乔现奇 正科级协理员
赵 阳 管委会市政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陈勇刚 龙湖镇科教园区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
闫 涛 龙湖镇副镇长
张怀营 龙湖镇科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吕旭卿 龙湖镇副镇长
沈振东 龙湖镇科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冯俊岭 龙湖镇科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潘高峰 龙湖镇副镇长
吴建人 龙湖镇科教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危红亮 龙湖镇党委委员
张金伟 龙湖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楚瑞华 副科级干部
樊永贵 龙湖镇工会主席
高建磊 副科级干部
王俊艳 龙湖镇司法所所长
王聪慧 副科级干部
张宏政 新郑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龙湖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顺安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绍敏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许惠明、肖军、赵志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十个专项工作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对擅自新建燃煤锅炉,拆改不彻底、改造后恢复使用燃煤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强制拆除。
责 任 人:潘高峰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各行政村
(二)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按照以6个100%为标准(即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物料堆放覆盖率、路面硬化率、车辆冲洗率、湿法作业率、运土车辆密闭率达到100%)对拆迁工地、建设工地(含在建项目和未开工项目)实施全域治理,实行分包责任制,确保全镇范围内“黄土不露天”的目标实现。严格落实围挡屏障、洒水清扫、车轮清洗、硬化绿化、覆盖遮盖等措施。
责 任 人:许惠明(负责华南城区域,含域内地铁2号线)
肖 军(负责鸿鹄路以东区域,华南城除外,含区域内所有项目)
赵志远(负责鸿鹄路以西区域,含区域内所有项目)
责任单位:管委会招商引资局、市政建设环保局,镇规划科、土地所
(三)城乡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提高城市道路清扫的机械化率,城市环卫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推行湿式机扫,保证主次干道的洒水量。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加大城乡结合部、重点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清扫频次,减少道路扬尘。全面排查107国道、郑新快速路与乡镇、村庄、企业道路连接岔路,建立台账,每个岔路口必须实施硬化,硬化标准为向各岔路延伸50米。做好主要道路保洁工作。
1.镇区道路组
责 任 人:张春旺
责任单位:管委会市政建设环保局
2.农村道路组
责 任 人:冯俊岭
责任单位:公路所、环卫所、各行政村
(四)露天烧烤、油烟净化专项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依法查处未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场所,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占道露天、夜市烧烤。
责 任 人:赵志远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五)违法超标排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对全镇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超标排污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一律进行限制生产;限制生产后依然超标的,立即停产整治。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 任 人:潘高峰
责任单位:企业办、派出所、各行政村
(六)黄标车闯限行集中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加大黄标车闯限行非现场和现场执法力度,配合做好新闻媒体对闯限行车辆进行公开曝光,以限行推动社会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
责 任 人:赵志远
责任单位:交警六中队
(七)建材行业集中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对全镇露天粉碎厂、采石场、石材厂、石灰厂、砖厂、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集中整治,凡是环保措施不到位、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
责 任 人:闫 涛
责任单位:镇土地所、各行政村
(八)秸秆及垃圾焚烧集中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加强农业生产生活对大气造成污染的防治,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新能源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和完善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城乡综合治理,对各种焚烧垃圾、树叶、荒草等污染大气的行为严格查处、严厉处罚。
责 任 人:毛新奇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九)重型货车专项整治工作组
目标任务: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砂石运输、混凝土搅拌运输、煤炭运输的重型货车进行遗撒遗漏、偷倒乱倒建筑行为等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控制扬尘污染,规范重型货车良好作业秩序。
责 任 人:赵志远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十)督查组
目标任务:重点督查各工作组人员在岗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编发工作通报。
责 任 人:靳大勇
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镇党政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整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有关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对进一步本次集中行动所涉及的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分工到人,建立台账。不能及时足额完成任务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专项整治涉及部门多、责任重、要求高、难度大,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合力。要加强协调、及时沟通、相互支持,提高执法效率,增强监管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坚持标准,严厉追责。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规违法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性质严重,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罚。强化责任查究,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追究责任;对被上三级部门督查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要按照规定逐级连带追责。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