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认真搞好整改,确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孟庄镇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唐永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冯举涛 党委副书记
郑国安 纪检书记
李午生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镇派出所、供电所、工商所、卫生院、安全办、经发办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办公室,付玉宝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积极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三、检查范围
全镇钢材加工、彩钢板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等重点行业为检查治理重点。
四、检查内容
(一)是否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落实专项经费;
(二)是否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
(三)劳动者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落实情况;
(四)劳动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五)是否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六)是否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
(七)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
(八)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九)是否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是否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的作业。
五、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18日)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检查意义,全面动员,周密部署。
(二)企业自查、建立台账阶段(1月19日—1月26日)
镇安全办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纳入检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治措施。
(三)深化整改、集中治理阶段(1月27日-2月20日)。
镇安全办配合市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用人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合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标准的,或者拒绝整改、整改不力的,市专项检查小组将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四)验收总结阶段(2月21日-3月31日)。
镇安全办负责认真总结分析检查治理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巩固检查治理成果,形成检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全面落实检查责任和措施。用人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检查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效果。
(二)突出检查重点。要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重点用人单位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确保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配合上级监督执法。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协作,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监督执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确保专项检查不留死角。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