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6-00006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6-01-19
  • 2016-01-20
  • 通知
  • 孟政〔2016〕10号
新郑市孟庄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新郑市委、市政府和新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4月2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河南省、郑州市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全镇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在岁末年初、“双节”及“两会”期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成果,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孟庄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百日攻坚行动。

组  长:唐永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冯举涛   党委副书记

郑国安   纪检书记

李午生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秀平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成  员:镇派出所、供电所、工商所、卫生院、安全办、教办、经发办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办公室,付玉宝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攻坚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整治重点

(一)交通运输:重点是整治客运、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长途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公交车等专项整治以及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和隧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和客车非法营运等行为。(由镇派出所负责)

(二)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和重大工程等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由镇新型城镇化办公室负责)

(三)油气管线:重点是认真贯彻《管道保护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管道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毕。要进一步加大管道保护现场管理,确保降低隐患存量,减少隐患增量,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由镇安全办负责)

(四)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商场、市场、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居民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由镇安全办负责)

(五)烟花爆竹:突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关,督促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由镇安全办负责)

(六)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由镇安全办负责)

(七)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由镇教办负责)

(八)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由镇供电所负责)

五、工作方法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以管区为单位成立四个检查组。

中区检查组:由冯举涛任组长,田原任副组长,成员有张立群、张东峰、刘红丽、王海巧、李发有、孙丽、石林娜、黄豪。

西区检查组:由王秀平任组长,岳颖磊、侯斌睿任副组长,成员有付玉宝、张衡、张玉松、史中选、王新红、安娜、刘凯。

北区检查组:由郑国安任组长,朱利民、王磊、赵书欣任副组长,成员有付国增、陶玉新,张国亮、陈莹莹、马志高、刘香、朱珂臻、王学良。

南区检查组:由李午生任组长,刘建欣、唐军滢任副组长,成员有荆根山、张丰军、常守德、唐建喜、乔永杰、高超、齐方正。

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和临时安置点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整治档案。派出所和安全办要加强对各检查组的业务指导,督促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六、攻坚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镇政府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9日至1月23日)。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

  (三)综合整治阶段(2月1日至4月10日)。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四)总结深化阶段(4月11日至4月21日)。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要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并实行销号制管理。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坚决停产停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这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镇督查室要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督查室要每周督导1次各检查组、各相关部门,并及时向镇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六)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管区、各相关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是攻坚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负责检查整治工作的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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