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6-00081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通知,通知公告
  • 2016-06-03
  • 2016-06-03
  • 通告
  • 孟政〔2016〕52号
新郑市孟庄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15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孟庄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有效防范、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孟庄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刘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冯举涛   党委副书记

郑国安   人大主席

张建国   纪检书记

朱利民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磊   副镇长

成  员:镇派出所、供电所、工商所、卫生院、安全办、环卫所、公路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教办、经发办等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办公室,付玉宝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镇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中集中开展。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各行政村要积极行动,在村内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配合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二)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由镇安全办负责深入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按照“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邀请盘鼔队,并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由镇安全办和派出所在集市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职业病预防、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监管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按照新郑市委、市政府和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和演习。 

(五)开展“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和企业员工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 

(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在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内容合适、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  

(七)参加第八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组织本单位机关干部和辖区内企业职工参加第八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成立由安全办、工商所、派出所、供电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查专项行动,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以检查和督查的方式推动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镇直有关单位、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镇安全办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督促指导,认真组织,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建立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纵向上下协作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坚持做到开展活动“三贴近”、“三面向”,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全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企业、学校、村级主干道等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学校要及时上报相关活动资料,并由镇安全办汇总、整理后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上报。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