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6-00086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
  • 2016-06-11
  • 2016-06-12
  • 通告
  • 孟政〔2016〕53号
新郑市孟庄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郑州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43号)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公安消防监管责任,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严惩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孟庄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刘志刚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冯举涛、人大主席郑国安、纪检书记张建国、副镇长朱利民、纪检副书记柳伟锋、派出所所长王志勇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付玉宝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分行业、分系统、分重点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以下单位场所:

1、仓储物流企业。2016年6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查建筑合法性、消防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四项重点内容”,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能力。

2、地下轨道交通。2016年6月底前,由镇派出所牵头,配合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对地铁2号线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检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加快推进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办理。

3、居民小区和“九小”场所。2016年6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及辖区公安派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集中开展居民小区、“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公共区域电气安装不规范、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违规堆放物品、违规留宿人员、“三合一”、“二合一”等问题。

4、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2016年7月底前,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部署,由镇安委办牵头,配合市公安、商务、交运、住建、规划、房管、城管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逐个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8月底前,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消防办配合,集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部、住院部、卫生所、药品仓库、液氧储存间、配电房、锅炉房、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在位、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逐项细查,督促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提升抗御火灾能力。

6、社会福利机构。2016年8月底前,由镇民政所牵头,消防办配合,集中开展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柳树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每日防火巡查、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九个严禁”)情况,督促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控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加强防火、用电管理等安全防范措施。

7、学校、幼儿园。2016年9月底前,由镇中心校牵头,镇消防办配合,集中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阅览室等重点部位,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逐项细查,督促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提升抗御火灾能力。

8、电气火灾防范。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由镇供电所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加强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开展居民住宅和用电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9、重大火灾隐患。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7月份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改声势。

(二)全面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

部门要以落实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91号)为抓手,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镇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火灾警示宣传,在适当时间节点,全媒体发布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郑州市“6.25”重大火灾事故及教训。全镇各部门要集中开展“三个一”(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努力实现“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补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2、媒介媒体警示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推出“5.25”、“6.25”火灾专题,镇文化站要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开设火灾警示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全面刊(播)发“5.25”“6.25”火灾以及国内外典型火灾案例,刊载、解读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刊发夏季消防安全信息、灭火基础常识和火场逃生常识。

3、火灾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语墙、宣传栏和警示漫画等,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要借助主要道路上的施工围挡、广告位等做好消防宣传氛围营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喷绘等方式,迅速掀起消防宣传警示月活动高潮。要结合农忙和季节变化,开展消防安全和火灾风险提示。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常态化播发火灾警示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4、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镇中心校牵头,联合镇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在校中小学生不同年龄、年级层次,分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布置并督促完成消防安全家庭作业。

5、“万名消防志愿者讲消防常识”活动。镇中心校、镇消防大队和共青团要联合在校招募消防志愿者,以相关单位为单位划片包干,深入居民楼院、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演练活动。

6、消防文艺公益演出活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2016年度“中原文化大舞台”活动和“周末大家乐”活动,编排、巡演消防文艺节目,镇文化站要结合“电影下乡巡回演出”,将消防短片作为公益广告,在电影放映前播放。

7、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镇派出所要统一组织,对各有关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消防民警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提升开展消防工作、防范火灾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排查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强有力的检查队伍,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同步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指导单位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开展集中约谈。镇政府将分别于6月份和8月份,开展2轮消防安全集中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职能部门以及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隐患单位,由镇领导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开展集中执法。各有关部门每月要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消防执法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视情节和危险程度,分别采取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督促责任单位积极整改、消防隐患,降低火灾发生几率。

(四)开展集中曝光。镇公安消防部门每月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行动,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倒逼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责任事故,必须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予以曝光。因消防违法被大额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行政拘留的案件,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和政府网站予以曝光。

(五)开展督导考核。镇政府将根据活动安排和时间节点,对各项任务分别进行督导检查和量化考核,每项任务结束后对各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排查和讲评。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排查靠前的,进行公开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排名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夏季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立即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个阶段、各个节点和各个环节的工作部署,在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警示消防宣传教育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做好统筹协调。对于镇政府部署的夏季消防检查各个阶段、各个节点和各个环节的工作,相关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督促相关配合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及时完善和上报相关资料。相关配合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配合意识,自觉服从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

(四)强化应急处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政办明电〔2016〕21号)要求,加快推进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要落实值班战备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消防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开展体能、技能和战术训练,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要将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全镇火灾处置体系,自觉接受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辖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落实“五个第一时间”,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五)强化信息报送。夏季消防检查各个阶段、各个节点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相关牵头单位要在每月23日前上报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1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