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7-00567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政务,通知
  • 2017-03-29
  • 2017-03-30
关于印发《孟庄镇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提升“三会一课”效果,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

“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即按时上好党课。

二、“三会一课”制度的相关事项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结合“党员活动日”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并通过公开栏、村情民意报等形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

(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

(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

(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5、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可参加。党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5、其他事项: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四)党课制度

1、时间要求: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课内容:

(1)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员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必须参加一遍所辖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抓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要做好指导和监督;群众工作队以及分包领导、分包部门要全程参与所联系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是落实这项制度的关键,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职责,要注重“三会一课”的质量,避免形式主义,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三会一课”召开前,党支部要将会议(党课)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每次会议(党课)结束后,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将会议(党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因病因事请假人数、无故缺席人数,以及因病因事请假党员名单、无故缺席党员名单上报党委,并通过村情民意报和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各党支部要分别建立“三会一课”情况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并将此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于隐瞒包庇、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4、每月3日前,镇党委将对各党支部当月“三会一课”日程安排进行统计并报市委组织部。会议日程有变更或临时性召开的,党支部要提前一天报告镇党委,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镇党委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定期进行通报,并将此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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