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7-00562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政务,通知
  • 2017-09-15
  • 2017-09-15
  • 通知
  • 孟发[2017]41号
中共新郑市孟庄镇委员会关于转发《新郑市委<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党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现将《新郑市委<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郑市孟庄镇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

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警醒全市党员干部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根据《中共郑州市纪委印发〈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郑纪发〔20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研究,决定围绕周廷欣、弓永超、荆姣、张子建、何增涛、王保军、貊海森等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为期3个月的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郑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郑州市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深化标本兼治,全面推进以案促改。以案发单位为重点,以案倒查,跟踪预防,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通过典型案件剖析,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推动问题整改,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全面查找我市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党性观念、规矩意识、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田园临空经济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及村(社区)党员干部。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5日—12月5日

四、工作重点

市四大班子和现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对照周廷欣、弓永超、荆姣、张子建、何增涛、王保军等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汲取教训,接受警示;结合案件,对照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科级领导干部重点对照貊海森等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汲取教训,接受警示;各案发单位要重点查找问题症结和风险点,认真整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对照本辖区(系统)受处分人员案例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汲取教训,接受警示。

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典型案件,深刻剖析,精准排查,限期整改,把以案促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市四大班子和现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剖析典型案件,带头查找岗位风险点,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整改突出问题。

五、活动内容

结合市纪委印发的《典型案例》资料,仔细对照反面典型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推进以案促改。

(一)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根据《典型案例》中的违纪违法现象,深入开展“对照典型案例十自查”:1.自查党性观念强不强。重点自查对党是否忠诚、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存在自我降低党员标准、自我批评不深刻,是否存在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及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在个人社交媒体、公众场合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当言论等问题;2.自查政治理论学习深不深。重点自查是否在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端正、自觉性不高、虚以应付、走过场等问题;3.自查组织纪律守没守。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不力、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拉票贿选、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违规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4.自查“四风”问题改没改。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和其他隐蔽场所吃喝、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奖金津贴福利等问题;5.自查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和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下收上送节礼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或以借用为名长期占有企业或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6.自查财经纪律违没违。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财务管理混乱、虚开发票冲抵个人费用、私设“小金库”及挪用贪污专项经费等问题;7.自查以权谋私有没有。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人事安排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等方面进行利益交换、贪污受贿或谋取利益等问题;8.自查群众纪律犯没犯。重点自查是否存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是否存在党务政务不公开、侵犯群众知情权、漠视群众利益等行为;9.自查工作纪律严不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接受吃请和违反工作日午间饮酒及作风纪律涣散、无故脱岗、吃空饷等问题;10.自查生活作风正不正。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是否存在“八小时以外”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等。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活动。以“十项活动”为载体,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排查,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找准自身存在不足,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1.召开一次专题动员会,逐级动员,确保宣传到位、动员到位;2.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结合我市被查处和正在被审查的典型案例开展一次逐级自查谈话,按照对照检查阶段要求把问题谈清楚、说明白、无遗漏;3.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记录要报督导检查组审核;4.组织一次警示教育集中参观学习活动,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切实做到自省自警自重;5.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廉情家访活动,按照对照检查阶段要求逐级进行,深入了解掌握被家访党员干部社会关系、家庭情况、个人交往、兴趣爱好、实际困难、思想动态及生活圈、社交圈,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6.手写一篇心得体会,按照检查验收阶段工作要求逐级审核把关上报;7.开展一次十八大以来专项资金集中抽查检查活动,对涉农资金使用、“小金库”等进行重点抽查;8.开展一次讲廉政党课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讲一次廉政党课,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课讲稿、课件报市“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9.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按照检查验收阶段工作要求逐级留存待查;10.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创建方案,查清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堵塞制度漏洞。

(三)强化督导,严肃追究责任。市委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查看:1.各单位专项活动安排部署情况;2.党员干部个人《新郑市党员干部“对照典型案例十自查”问题清单》填写、收集和审核把关情况;3.针对自查问题个人整改报告撰写情况;4.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自查谈话情况;5.“十项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尤其要将自查中虚以应付、查摆不彻底、各项问题清单填表均为“无”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市纪委重点管理对象,一旦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

六、方法步骤

全市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自9月5日起至12月5日,共3个月时间,分宣传动员、对照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四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9月25日)

郑州市纪委到我市集中召开案件宣布会,届时郑州市纪委主要领导将作重要指示。我市针对王保军、貊海森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召开全市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上级相关要求,安排部署我市工作。重点采取印发忏悔录、重要岗位人员表态发言、领导讲话等方式进行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平台重点宣传我市推动以案促改工作的措施、成效;积极发挥各类媒体优势作用,通过编发新闻、动态、简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活动动员,围绕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所有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有清醒认识,每一名群众都了解活动内容,充分发动群众监督,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对照整改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围绕郑州市选取的周廷欣、弓永超、荆姣、张子建、何增涛等5名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我市筛选的王保军、貊海森等违纪违法案件,以典型案件涉案人员为反面教材,认真剖析案件,反躬自省,查找存在问题。全市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活动内容,深刻开展“对照典型案例十自查”,分级进行自查谈话。其中,县处级干部要向市委书记主动进行自查谈话;各单位科级党政正职要主动向市委书记或市纪委书记进行自查谈话;各单位其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主动向本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进行自查谈话;一般党员干部要主动向分管领导进行自查谈话。自查谈话要内容深刻、态度端正,存在违纪问题的,要主动交待违纪事实并及时上交违纪所得。

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典型案件分析案发根源、研究风险点、找出发案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制定对策。重点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开列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案发单位党组织要在深刻剖析的基础上,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对照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撰写剖析报告;案发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撰写剖析报告。所有党员干部要根据自查问题及分级谈话情况,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及整改时限,逐类逐项进行整改,形成个人整改报告,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整改实效。

(三)完善制度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紧盯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围绕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建设规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以及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紧盯具有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资金分配权等关键岗位,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座谈会,通过案件剖析和问题查找,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订和完善。要注重总结提升以案促改工作的经验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四)监督检查阶段(11月21日—12月5日)

各督导检查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发案原因剖析、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以案促改效果等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坚持“四个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对活动开展不重视、敷衍应付、工作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根据活动安排,10月20日前,要对各单位党员干部《新郑市党员干部“对照典型十自查”问题清单》填写、收集和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审核。11月10日前,要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自查清单、整改报告、心得体会、廉政承诺书、廉情家访情况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党委主体责任监督科;科级干部相关材料由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含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干部]相关材料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自行保管待查。11月30日前,各督导检查组要对被督导单位做出专项活动开展是否合格的评价,并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报告由组长签字后,报市“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导检查中被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要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并由市纪委派驻工作组进行重点督导。

市纪委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强化督查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市委书记刘建武,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志峰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卫东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卫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智明,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秦洪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慧娴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俊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俊鹏,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杨献珍,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凯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梁国定,市纪委副书记李宗元,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田平安,市纪委常委陈志安,市纪委常委邓嵩,市纪委常委张太中,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高维娜为成员的新郑市“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杨献珍兼任办公室主任,邓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宣教室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党(工)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带头开展自查整改,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整改、抓教育、抓查处,确保各项工作不脱节、不缺位、出成效。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工)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肃追责。此次活动以全市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各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重点,自查自纠问题主要以十八大以来违纪违规行为为主,涉及重大问题的不受时间限制。对于10月31日前能够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交待问题的,视具体情况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党政纪处分。对于活动期间,故意隐瞒不报,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担任领导职务的一律先免职,再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对于以案促改活动开展不深入,同类违纪违法现象在同一部门领域连续发生或专项活动开展后一年内,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监督责任。

(三)强化结合,统筹兼顾。此次以案促改活动要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全市正在开展的“小金库”、兼职取酬、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脱贫攻坚中干部作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相结合,统筹兼顾互动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融合推进。同时,相关单位要对我市十八大以来涉农资金、重点项目资金、民生工程资金、专项经费等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十九大期间不来自新郑的干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各单位要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效结合起来,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认真总结专项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实现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全市机关作风持续好转、效能不断提升、工作全面落实。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度和好经验好做法,并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总结报送市“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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