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8-00028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政务,通知
  • 2018-02-12
  • 2018-02-13
  • 通知
  • 孟发〔2018〕1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

二、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全体党员原则上都应参加其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对外出党员,党支部应提前通知其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不填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

三、评议内容

1、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评议。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和新要求。通过学习和评议,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促使广大党员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工作指南、行动准则,用来观察问题、认识问题、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2、紧紧围绕争做“四个合格”党员进行评议。要突出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这个重点,把践行“四讲四有”,推动全市中心工作贯穿评议的全过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

3、紧紧围绕党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评议。结合学习贯彻新《中国共产党章程》、《新郑市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重点评议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宗旨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活动日”、“育典型、强帮带、抓辐射”、“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等活动中党员的实际表现,评议党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群众座谈和测评,评议党员的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4、紧紧围绕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评议。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负起责任,支部委员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提高思想认识。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3、资料汇总上报。评议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材料和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另附说明材料)于2018年3月6日前报镇基层办(联系电话:6246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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