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14/2017-00525
  •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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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26
  • 2017-07-27
  • 通知
  • 观政〔2017〕35号
关于印发《观音寺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管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观音寺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管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


观音寺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管考核奖惩办法

 

为扎实推进观音寺镇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促进镇村两级和相关部门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管考核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观音寺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促进工作的原则;坚持量化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一长三员”的考核。

三、考核方法

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分级考核。建立考评档案,对全镇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网格巡查、问题处置、每月检查考评等情况进行立案归档,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

四、考核标准

实行积分核减考核法,基准分为100分,在考核工作中对“一长三员”职责范围内的服务程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情况不能及时准确到位的,依次核减分数。

(一)村二级网格考核标准

1、未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管管理办公室扣5分;无办公场所、工作人员不到位、工作设施不齐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每项扣2分;网格划分不清晰,未制定网格分布示意图的扣3分。

2、未按期召开例会,少1次扣1分;无相应例会记录,少1次扣1分;

3、未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培训的,少1次扣2分。

4、未建立健全“一长三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民主测评制度及工作保障制度的,少1项扣1分。

5、对每季度考核中网格工作群众满意率未达到85%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的加1分。

6、“一长三员”随时深入网格排查问题,按程序上报处理,并填写基础信息台账。未按规定上报的,扣3分;未按要求记录的,扣3分。

(二)组三级网格考核标准

1、问题排查不能做到真实、准确、全面,不及时录入系统平台的,每1条次扣1分。

2、对于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或遇到的突发性事件,没有及时上报的,1次扣1分。

3、不能对职权范围内的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妥善化解的,1次扣1分。

4、因未及时上报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1次扣5分。

5、问题信息管理台帐不能做到整洁规范、记录清晰、准确完整的,出现1次扣0.5分。

6、“一长三员”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一条信息的加1分,因及时上报信息避免重大事件发生的1次加5分。

五、考核奖惩

1、依据考核结果,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将包村领导和工作人员评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种类型,连续四次考核优秀的包村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年终考核中直接定为优秀等级。

2、建立从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管工作中培养选拔使用干部机制,对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重点进行培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

3、对在季度考核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一长三员”,直接剔除出“一长三员”队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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