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确保镇党委、镇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全镇经济社会各项目标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机关各科室、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一)年度部门职能工作绩效。依照新郑市督查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当月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进行打分。此项共60分,分为两项。第一:上级绩效成绩权重得分(30分)。依照新郑市督查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月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得分进行打分,具体为(1)权重=当月得分÷第一名得分;(2)部门得分=权重×30;第二:上级绩效成绩排名得分(30分)。依照新郑市督查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月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排名进行打分,具体为排名得分=30-2×(新郑排名-1)。不参与考核的部门此项得50分。
(二)机关作风评分(20分)。根据落实上级党委及我镇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情况,上级批示的办理情况的督查,网名留言、市长电话、市长信箱、ZZTC、心通桥等途径反应的问题的转办情况;各部门效能建设情况;效能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及督查约谈、效能督查问责情况;上级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镇工作,上级交办台账等工作的交办、督促情况;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督查情况;办公室考勤,晨会通报,纪委监督结果,机关党建等进行评分。
(三)领导评分(10分)。按照领导分配给各部门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且任务完成后领导对该工作满意度进行评分。
(四)部门互评(10分)。按照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合作情况进行评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由督考办负责,实行重点督查,每月、每季测评和年终总评相结合的督考办法。
(1)重点督查。由督考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被考核部门重点绩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2)每月、每季测评。由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绩效工作汇报及平时观测情况,在次月初对各被考核部门进行上月测评,季末由督考办汇总后作为平时考核成绩。
(3)年终总评。以平时考核成绩为依据,由督考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二)分值分配
绩效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
1.市委、市政府考评成绩60分。
2.机关作风考评成绩20分。
3.领导考评成绩10分。
4.部门互相考评成绩10分。
(三)加扣分事项
(1)加分
1、部门或其工作人员受到上四级综合表彰的,国家级当月每次加20分、省级当月每次加10分,郑州市级当月每次加5分,新郑市级当月每次级加3分,受到我镇通报表扬的,当月每次加1分。
2、被确定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示范部门并达标的,当月部门加3分。
3、对各部门特色亮点工作,由部门提出申请,经镇班子会研究审定加分。
4、其他经集体研究的加分事项。
(2)扣分
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完成工作绩效的,被考核部门向督考办提出书面意见,经督考办审核,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经批准,可少扣或不扣分。
1、重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按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按督查要求和进度执行的,每次督查扣分1--3分(特急件扣3分,急件扣2分,常规件扣1分);新增绩效、专项绩效和网络绩效,未完成的,每一项扣1分。
2、业务工作因工作失误未完成任务的,被市绩效考核小组扣减镇绩效分的,在相应部门加倍扣减绩效分。
3、因工作失误,导致镇党委、政府被市委、政府实行一票否决的责任部门,镇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全年年终综合绩效奖,其它奖项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
4、因工作人员违规、违纪,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或被相关领导及部门通报或处理的,每人次扣减5--10分,镇内通报处理的每人次扣减1--5分直至扣减总分,晨会受到我镇通报批评的,当月每次扣1分。
5、严格执行部门考勤制度。各部门应坚持每天对该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考勤,不坚持每天考勤或不严格考勤的,发现1次扣该部门此项目标分2分,部门不严格执行休假制度的,每次扣该部门此项目标分1分。督考办每周对各部门人员进行抽查在岗情况,发现一人次扣3分。
6、其他经集体研究的扣分事项。
四、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职能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由镇督考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评价目标的设定、分解等工作由镇督考办牵头,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实施。
(三)严格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审核相关数据,严格把关。对数据弄虚作假的部门,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镇督考办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考核评价结果汇总、排序,并将其结果报镇政府。
(五)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把综合目标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科学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1.孟庄镇各部门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孟庄镇部门综合考核评分细则
3.孟庄镇2018年部门综合考核之领导评分表
4.孟庄镇2018年部门综合考核之部门互评表
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0日
附件1:
孟庄镇各部门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建国 党委副书记
张春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朱利民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王 磊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田 原 副镇长
岳颖磊 副镇长
刘建欣 副镇长
赵进锋 党委委员
唐军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书欣 党委委员
柳伟锋 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柳伟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镇督考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