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2018年以来,我镇多个区域出现大面积的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造成土地及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严重,影响恶劣,且上级相关部门高度关注。为切实维护好孟庄镇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根据《孟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责任严格土地监管的意见》(孟政【2018】49号)文件精神,现将严厉打击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耕地保护的相关精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协调、绿色发展理念,为孟庄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和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机制,坚持违法用地问题多部门共同治理,通过联合执法行动,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等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形成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维护好孟庄镇土地利用管理的良好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保障,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以孟庄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派出所、镇村镇建设中心、镇大气办、镇综治办、镇农办、镇环卫所等部门负责人、四个管区区长、各村包村干部及23个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孟庄镇严厉打击非法取土挖沙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中心、张春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分工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对耕地上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涉嫌破坏耕地超10亩、基本农田超5亩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做好耕地破坏鉴定工作,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和涉嫌犯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
(二)镇村镇建设中心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做好巡查和立案调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巡查发现的非法挖沙取土行为及时制止、向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报送巡查和制止情况。
(三)大气办负责根据工作职责对在沙坑内倾倒垃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农办协调和协助市林业局负责根据工作职责对在林地上非法取土挖沙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市政环卫所和派出所、巡防队共同加强对垃圾、渣土、沙土等运输车辆的运营管控,对非法倾倒垃圾的车辆进行查处,对土方无合法来源车辆,特别是在农用地上取土的车辆,进行扣压;派出所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处理。
(六)派出所负责加大对非法取土挖沙破坏耕地、林地相关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七)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派出所、巡防队及各行政村联合对非法取土挖沙现场发现的挖土机、铲车、防护钢板等进行扣押,在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未立案查处、土地未恢复原状前不予放行。
(八)镇综治办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加强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市政环卫所、各行政村等部门移交的相关涉黑涉恶线索的处置。
(九)巡防队要安排人员对辖区24小时不间断巡查,做到巡査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尤其要加强节假日和周末等重要节点,已出现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的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每天向镇政府上报巡查结果,确保自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发生起1天内巡查发现,并采取强力措施予以制止、查扣。
(十)各行政村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守土有责,建立本辖区内动态巡查制度,制定巡查计划,做到巡査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开展拉网式排査,尤其要加强节假日和周末等重要节点,已出现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的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村民小组每天至少巡查1次,村委会每2天至少巡查1次,每天向镇政府上报巡查结果,确保自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发生起1天内巡查发现,并采取强力措施予以制止。同时,通报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巡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通知的非法取土挖沙行为,要第一时间控制现场、确认违法主体及地块的承包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从重从严打击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迅速做好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核实并启动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各行政村及责任人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加强对非法取土挖沙、倾倒填埋建筑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工作不积极主动、拖延应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发现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非法取土挖沙行为的,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
附件:孟庄镇严厉打击非法取土挖沙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
孟庄镇严厉打击非法取土挖沙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建国 党委副书记
张春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朱利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磊 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 原 副镇长
岳颖磊 副镇长
刘建欣 副镇长
赵进峰 党委委员
赵书欣 党委委员
唐军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柳伟锋 副科级干部
李 伟 副科级干部
王利衡 副科级干部
端木智博 副主任科员
张 漫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孟庄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村镇建设中心、镇派出所、镇大气办、镇综治办、镇农办、镇市政环卫所、巡防队等部门负责人、四个管区区长、各村包村干部及23个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