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1029612/2021-00014
  •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 方案
  • 2021-04-08
  • 2021-04-08
  • 通知
  • 新新〔2021〕5号
  • 有效
新郑新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 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创新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工作部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新区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乱采资源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确保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田(山)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通过实施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确保对辖区自然资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做到辖区每一寸土地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辖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2021年2月底前辖区各级全面推进实施“一网两长”制,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三、组织体系

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各社区为责任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在郑州市建立一级网格、新郑市建立二级网格的基础上,建立新郑新区三级网格、社区四级网格完整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每级网格建立田(山)长制。

(一)三级(乡级)网格。三级网格以新郑新区行政区域为单元设立,新郑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新良担任田(山)长,各分包社区领导担任副田(山)长,新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新区所分包片区工作人员、各分包社区干部担任本辖区“一网两长”制网格员。

(二)四级(村级)网格。四级网格以社区为单元设立,各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担任田(山)长,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田(山)长,分包各居民小组,居民小组组长担任网格员。

四、工作职责

各级田(山)长对责任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负总责;副田(山)长具体负责对分包区域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工作落实,负责协调处理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网格员负责协助田(山)长开展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各级田(山)长和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三级(乡级)网格田(山)长职责。具体承担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级(村级)网格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对重大突发案事件或疑难杂症,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田(山)长报告,妥善处置,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一级(二级)网格田(山)长报告,并积极协助上级网格整改处置到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并向本级田(山)长报告有关情况。年底前向本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提交分包区域内的“一网两长”制考核情况。

(二)四级(村级)网格田(山)长职责。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结合实际协助本社区制定保护耕地和矿产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居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每天开展一次网格内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三级)田(山)长报告。每周定期汇总巡查、制止、报告等工作开展情况,经本级田(山)长签字后,向三级(乡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报告。

(三)乡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及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一网两长”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相关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上报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导考核。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新区所:负责依法行使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责。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告知、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和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议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处理到位。

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加强对设施农业经营者的服务和指导,强化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管理;加强对居民宅基地的管理,做好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负责协助市林业局做好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及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做好建设项目监管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综合执法,查处渣土车乱倒建筑垃圾,防止占用土地行为,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新发生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查处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供水部门及时对违法建设主体进行断水。

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负责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妨碍自然资源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社区:负责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本社区保护耕地和矿产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居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在接到网格办书面通知后,组织电工及时对违法建设主体进行断电,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关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新郑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新良任组长,各社区分包社区领导任副组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新区所、社区服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服务办公室,唐君亚兼任办公室主任,丁红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统筹推进新区“一网两长”制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成员单位、各社区要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问题产生;要以目标为导向,充分运用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监管指挥中心充分融合,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进行预警,监督下级网格加强管理。要强化“一网两长”制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配置终端设备,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对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处置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效率。

(三)严格监督考核。适时组织开展“一网两长”制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并将“一网两长”制落实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将田(山)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要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卫片执法、群众举报、领导批示和部门交办等渠道,梳理出各网格内违法违规线索,督促各级田(山)长履行职责,并作为对各网格田(山)长制的重要考核内容。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落实奖惩和追责问责的依据。

(四)落实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化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网格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保护耕地的持续动力。安排专项资金,对落实田(山)长制工作较好的各级田(山)长、网格员及检举、反映违法行为人员给予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因严重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群、LED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宣传实施“一网两长”制的重要意义,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国计民生和改革发展全局,切实树立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六)设置标识标牌。三至四级“一网两长”网格化工作各级内部要成立专项办公室,各级田(山)长、网格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各项工作制度,逐级下发文件进行明确,并制作标牌在办公区上墙。外部要充分发挥“一网两长”制标识牌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参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识牌,设立永久的、不易损坏的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标识牌。乡级标识牌要包含“一网两长”制简介,田(山)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现状图,设立在分包社区周边显著位置;村级标识牌要包含田(山)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现状图,设立在各自然村周边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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