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49/2021-00049
  •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21-01-11
  • 2021-01-11
关于印发《薛店镇迎接国家卫生镇三年届满复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商户:

《薛店镇迎接国家卫生镇三年届满复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薛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

 

 

薛店镇迎接国家卫生镇三年届满复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推动“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适应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客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美化镇容环境,提升城镇品位,塑造薛店良好形象,促进镇域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活动,特制定薛店镇迎接国家卫生镇三年届满复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保障健康”的原则,全镇动员,全民参与,迅速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促进环境卫生事业全面进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复审工作有序、高效、高标推进,特成立薛店镇迎接国家卫生镇三年届满复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孙现锋

常务副组长:张海青

执行副组长:朱光远

副  组  长:王  磊 王瑞杰 李  立 郭松涛 左晓霞

            吴建人 王国茂 刘少玺 陶玉新

成       员:党镇办、党建办、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办、振兴办、应急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综治中心、文化发展中心、综合执法、便民中心、工会、巡防队、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行政村支部书记、各企业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朱光远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导督导各工作组有序开展工作。

  1. 任务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组  长:朱光远        

    副组长:刘  凯  

    成  员:马新亮  陈胜利  吴晓菲  靳智豪        

    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支部书记、各企业负责人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方案,规范档案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 指导、督导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各企业落实爱国卫生工作各项要求。

    3. 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确保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 负责所有复审资料的准备、整理、建档及相关资料完善,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等软件资料齐备。

    5. 积极主动与市卫健委领导对接,认真接受卫健委业务指导。

    (二)健康教育

    组  长:左晓霞

    成  员:安  静  马保峰 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场所负责人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全体人民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 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3. 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4. 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

    5. 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设置明显、固定的禁烟标志,有控烟制度,坚决杜绝吸烟者,场内无烟蒂。

    (三)环境卫生

    组  长:朱光远

    成  员:刘  凯  张天俊  马保军  刘巧玲  肖子爱  马喜林

    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各行政村支部书记、各企业负责人

    工作任务及要求:

  2. 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道(沟)排放。

    2. 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

    3. 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12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100%。

    4. 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5.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6. 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

    7. 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四)环境保护  

    组  长:王瑞杰

    成  员:程  功  郭志创  各企业负责人

    工作任务及要求:

  3.  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4.  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5.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5%以上。

  6.  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五)病媒生物防制

    组  长:王  磊

    成  员:刘占铭  赵二学  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各行政村支

    书记  各企业负责人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 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 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六)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组  长:郭松涛        

    成  员: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中心学校、薛店水厂、农业服务中心、各类五小行业负责人   

    工作任务及要求: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3. 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

    4. 旅馆、美容美发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其他公共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5. 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 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传染病防治

    组  长:刘少玺 

    成  员:刘占铭  各卫生医疗场所负责人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防控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 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

    3. 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 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八)社区卫生

    组  长:张海青       

    成  员:各区区长  各村支部书记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户活动。

    2. 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3. 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九)辖村卫生

    组  长:吴建人

    成  员:各包区领导、包村领导、各管区区长、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 村卫生室(所)建设符合国家要求,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 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4. 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5.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6. 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把复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明确的创建工作体系。确定任务,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形成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的领导格局。

    2.强化纪律,转变作风。各相关单位、行政村、相关部门工作要认真负责并积极努力,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对不服从督导,工作不努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除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外,并将个人工作表现列入年度考核。

    3.严把标准,高效推进。各单位、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复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镇标准逐项落实,对所分解的目标任务,不得随意减项或降低标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任务分工进行检查评比,直至复审成功。

    4.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对复诊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镇复审领导组会适时对各村、各路段、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在复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复审工作的村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行政村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通过强化督查,高效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复审工作顺利达标。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