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49/2021-00050
  •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 实施方案
  • 2021-06-09
  • 2021-06-09
薛店镇自然资源网格化田(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创新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山)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关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乱采资源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确保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山)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通过实施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督促各村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坚决遏制“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确保对全镇自然资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做到每一寸土地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我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三、组织体系

以行政村村划为基础,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在新郑市建立市二级网格的基础上,建立薛店镇三级网格、行政村四级网格完整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每级网格建立(山)长制。

(一)三级(乡级)网格。三级网格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设立,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山),班子成员担任副(山),各包村干部、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薛店所干部担任“一网两长”制网格员。

(二)四级(村级)网格。四级网格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立,村支部书记担任(山),村“两委”成员担任副(山),各村民小组组长担任网格员。

四、工作职责

各级田(山)长对责任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负总责;副(山)具体负责对分包区域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工作落实,负责协调处理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网格员负责协助田(山)长开展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各级(山)和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三级(乡级)网格田(山)长职责。三级(乡级)副(山)具体承担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级网格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对重大突发案事件或疑难杂症,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级(山)报告,妥善处置;难以解决的,由本级(山)及时向上一级网格(山)报告,并积极协助上级网格整改处置到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将巡查、检查结果在“一网两长”台账上做好登记,并向本级(山)报告有关情况。

(二)四级(村级)网格田(山)长职责。四级(村级)副(山)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结合实际协助本行政村制定保护耕地和矿产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每天开展一次网格内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三级(山)报告。每周定期汇总巡查、制止、报告等工作开展情况,经本级(山)签字后,向三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报告。

    (三)三级(乡级)、四级(村级)网格员职责。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每天至少开展一次网格内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级田(山)长报告。每天将巡查、制止、报告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经本级田(山)长签字后,向三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三级和四级“一网两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合理划分网格,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人员,推动“一网两长”制有力有序开展推进,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要以问题为导向,从源头上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问题产生;要以目标为导向,充分运用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监管指挥中心充分融合,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进行预警,监督下级网格加强管理。要强化“一网两长”制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配置终端设备,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处置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效率。

(三)落实惩治措施。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因严重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实施“一网两长”制的重要意义,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国计民生和改革发展全局,切实树立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五)设置标识标牌。成立专项办公室,各级(山)、网格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各项工作制度,逐级下发文件进行明确,并制作标牌在办公区上墙。外部要充分发挥“一网两长”制标识牌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参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识牌,设立永久的、不易损坏的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标识牌。县级标识牌要包含“一网两长”制简介、(山)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和分包区域图示,设立在分包区域高速出入口、重要道路、集镇周边显著位置;乡级标识牌要包含“一网两长”制简介,(山)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任务、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现状图,设立在各行政村周边显著位置。

 

 

                                                            薛店镇人民政府

                                                                                            2021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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