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关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关乡消防安全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 鹏(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张玉洁(党委副书记)
李晓东(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 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韩 莹(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建超(党委委员、副乡长)
代书勋(党委委员)
安 军(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宗霞(副乡长)
李 锋(司法所所长)
成 员: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各垂直站所负责人
乡消安委下设办公室,周松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督促落实以下事项: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检查、指导、督促;
3.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及数据统计;
4.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5.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安全事故开展责任调查;
7.牵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8.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