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42/2022-00039
  • 新郑市城关乡人民政府
  • 应急预案
  • 2022-06-13
  • 2022-06-13
城关乡中心学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理念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处置管理,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城关乡中心学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城关乡中小学、幼儿园防御洪涝、暴雨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洪涝、暴雨等灾害事件带来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郑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发布流程和工作细则》、《郑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规定》、《郑州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郑州市教育系统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郑州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新郑市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际,结合城关乡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实际,制定本专项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全乡学校防汛防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适用于城关乡各学校洪涝、暴雨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各学校要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原则,尽可能降低或消除因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的原则。防汛工作实行校(园)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三)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防汛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队伍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重点做好防汛应急队伍演练和学生安全防范与避险逃生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

城关乡中心学校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振超(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田松岭(安全专干、体卫艺专干)

苗建坡(总支副书记、小学业务主任)

赵中杰(中学业务主任)

杜建设(总务主任)

司俊伟(分户会计)

王鑫(党建、德育、幼教专干)

赵俊平(师训专干)

成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组职责:组织领导全乡防汛救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掌握各学校雨情、水情、险情、汛情、灾情,实施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较大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市防指请示报告,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乡学校的防汛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全乡学校的防汛工作,督促全乡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防汛各项措施;

2.在乡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下,根据汛情的影响,协调配合 有关单位承担汛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的工作;

3.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防汛知识教育、安全警示宣传和应急演练;                                                 

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气象局关于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实行停课的通知》(教安全〔2022〕51 号)要求,督促全乡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当气象红色预警发布后停课的组织、保障等相关工作;

5.重大汛情、灾情发生时,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做好防汛工作,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本单位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应及时向中心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七、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当气象部门预报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暴雨灾害信号时,中心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2.灾害信息: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

范围、人员以及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灾害发生后,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中心校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 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中心校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3.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1)安全教育:加强防汛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

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微机室、重点实验室、地下车库等要做好防漏水、防雷电、防洪水倒灌准备工作。

(4)预案、通讯准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发布。

(5)物资准备: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

(6)防护检查:各单位、各学校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八、防汛(灾)应急响应

接到险情通知后:

1.中心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学校组织 24 小时值班,领导上岗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督促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配合市卫健部门,分别做好对所属学校组织医疗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负责对所属学校组织抢险救灾物资与器材的供应。

3.各单位检查各自防汛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4.各单位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5.有建筑工地的学校要加强巡查,通知相关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九、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

2.信息的报送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险情、灾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学校应在事发后 1 小时内以口头方式、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续报。

3.中心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收集到的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市新郑市教育局领导和新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十、应急响应结束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十一、监督检查与奖惩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抢险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教育局表彰并向市政府推荐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城关乡中心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视情况变化对预案做出相应修改。各学校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相应实施方案,并报城关乡中心学校备案。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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