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要求,我镇对2025年6月30日前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