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226号)和《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政府令第241号)文件精神,按照《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予以公布。
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失效。
附件:1.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