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2015]6号
新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新村镇二十里铺等四个村土地复垦项目
申请立项的请示
新郑市人民政府:
我镇对二十里铺等四个行政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项目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相关规定,拟同意列入本镇2015年度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计划,主要完成项目区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总面积为24.5850公顷(368.775亩),共6块,预计总投资为35.52万元,单位面积投资14447元/公顷,即963元/亩。其中:工程施工费29.81万元,占总投资的83.90%;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总投资的0%;其他费用4.68万元,占总投资的13.18%;不可预见费1.03万元,占总投资的2.91%。自筹资金进行土地整理复垦,通过土地复垦,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景观的同时,使耕地的质量得以相应的提高,可新增耕地22.7879公顷(341.819亩),新增耕地率92.69%。项目区将建设为标准农田,可以大大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生产水平,现申请土地复垦项目立项审批。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