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新郑市孟庄镇石槽王村流转农村集体土地264.32亩用于建设亿鑫园生态农场项目。根据生产实际和管理需要,你单位申请12.98亩设施农用地备案,其中:生产设施用地4.48亩,占用一般耕地4.48亩;附属设施用地8.5亩,占用一般耕地8.5亩(基本农田0亩)。
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经对你单位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同意申报。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