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8-00037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2-05
  • 2018-02-05
  • 意见
  • 孟政〔2018〕10号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南建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意见

河南建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新郑市孟庄镇石槽王村流转农村集体土地264.32亩用于建设亿鑫园生态农场项目。根据生产实际和管理需要,你单位申请12.98亩设施农用地备案,其中:生产设施用地4.48亩,占用一般耕地4.48亩;附属设施用地8.5亩,占用一般耕地8.5亩(基本农田0亩)。

  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经对你单位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同意申报。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