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8-00047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4-24
  • 2018-04-25
  • 通知
  • 孟政[2018]43号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冶金、职业健康、消防、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郑州、新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孟庄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建国   党委副书记

    张春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朱利民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王  磊   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  原    副镇长

    岳颖磊    副镇长

    刘建欣    副镇长

    赵进峰    党委委员

    唐军滢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赵书欣    党委委员

    柳伟锋    纪检副书记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刘建欣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控的防范机制,坚决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布点、销售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安全办、工商所

(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两防”专项行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共治”。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起重设备、高支模坍塌专项治理,加大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检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借用资质和挂靠、超资质范围承包等非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土地规划建设所、安全办、经发办

(三)工贸冶金安全专项整治。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督促指导作业场所金属粉尘、木粉企业全部整改达到防爆标准。落实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制度。持续开展液氨制冷、冶金等专项整治。深化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安全办、派出所、各行政村

(四)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以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管、定期检测,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加强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对耐材行业实施精准化管理,落实耐材行业的“一企一档”和“一地一账”工作制度,扎实推进耐材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的目标。依法严惩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定责任。

责任单位:安全办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高层和地下、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改。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持续强化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和消防“乱点”区域整治,始终保持消防安全工作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安全办、派出所、各行政村

(六)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爆炸物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民爆物品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化对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的监控力度,重点整治“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三违”(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现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责任单位:安全办、派出所

(八)校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围墙、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依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加强对学生交通及乘车安全教育,强化校车车况维修与检查,对校车司机持证上岗及是否存在驾驶违章、酒后驾驶和超载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派出所、教办

(九)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天燃气管网、设施设备、压力容器、燃气建设工程等为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保障全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严查无证瓶装燃气销售站点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无证液化气销售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安全办、各行政村

(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游乐设施、水上游乐项目、景区车辆及道路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文化站、安全办、派出所、各行政村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及时上报市相关部门,坚决打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对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发挥网格优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全镇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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