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8-00052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8-05-09
  • 2018-05-10
  • 通知
  • 孟政[2018]50号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 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土地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土地监管的意见》(郑发【2011】2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21号)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镇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有效开展,成立孟庄镇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暨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长刘志刚同志任组长,镇党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政办公室、督考办、国土局薛店分局、镇纪委、派出所、土地所、工商质监所、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土地所,人大主席张春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是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土地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管区干部对辖区“两违”行为负有监管责任,按照要求无条件完成任务。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要坚决予以査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建联合督查组,对各行政村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工作进行跟踪督察、巡回督查,督进度、查问题、促整改。

二、整治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国家2017年度卫星遥感监测的数据成果,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全镇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专项整治。

(一)2017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班;

(二)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中的不实耕地、2016年全天候卫片涉及违法用地;

(三)2017年元月以来新增的各类违法用地,特别是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要加强领导、果断出击。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精干力量,立即把本辖区拆除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并确保完成,坚决避免侥幸心理。特别是碾卢村、唐河村、唐寨村、洪府村、栗元史村等5个行政村必须要认真对待,要坚决彻底地完成拆除复耕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时限。各行政村要立即部署,拿出具体方案,严密组织,明确分工,把每一宗拆除任务都严格落实拆除时限,确保按时拆除到位、恢复土地原状。镇里统一时间表为:5月18日前要完成2017年违法执法拆除复耕任务;6月15目前不实耕地拆除复排任务;7月15日前完成2016年全天候卫片拆除任务。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国土、电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按照政府统一指挥、履行职责,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原则,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和严质的高压态势,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这项工作中,完成好、完成快的行政村,镇党委、政府将予以奖励;凡是拆除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全镇大局的,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各行政村签订的工作承诺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五)强化督导,奖优罚劣。在各行政村拆除整改和依法处理过程中,镇督考办要到问题突出的行政村进行督促、督导,对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组织整改不力的地方,要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实行“周通报、周汇总”,全镇工作情况每周都要报送镇主要领导,督考办和土地所联合对本次整改任务每周进行一次排名,按照各行政村(社区)拆除复耕违法用地的面积、完成比例、完成宗数进行综合考核,在整改活动三个阶段中,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财政给予奖励1万元;每个阶段逾期未完成的,实行百分比考核进行处罚,每低于阶段制定的任务10%的处罚0.2万元,以此叠加处罚,同时,在全镇大会上做表态发言。

四、职责分工

(一)实行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行政村(社区)是制止本辖区内违法用地发生、整治违法行为的第一责任单位。

(二)各管区组织管区成员管区巡查拆除队伍。1、对辖区“两违”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督促并带领村干部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并及时上报,及时拆除。

2、督促各村进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对拒不自拆的,管区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管区工作人员、土地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巡防队员对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三)国土、公安、电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四)供电、供水、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执法主体做好违法建筑拆除的相关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等措施。

(五)镇督考办、薛店分局、镇土地所应当组织对各单位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中整治不力、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

(六)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阻扰清理整治工作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一是要充分认识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以赴,务求实效;二是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全程参与、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三是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镇村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四是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六护员”的重要作用,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运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密切合作,协同作战。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暨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行政村要在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做好该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配合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对于确定集中整治的违法违规项目,做到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三)依法依规,维护稳定。既要严格、公开、公正执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擅自突破政策界限;更要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备在前,争取理解,消除对抗,先易后难,有序推进,重点点突破,全面铺开。同时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复杂的违法用地拆除案件,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四)查找原因,规范管理。各行政村(社区)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土地违法违规发生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杜绝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土地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抓紧研究对策,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维护好全镇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孟庄镇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暨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附件:


孟庄镇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暨

土地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刘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建国   党委副书记

        张春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朱利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磊   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  原   副镇长

        岳颖磊   副镇长

        刘建欣   副镇长

        赵进峰   党委委员

        唐军颖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赵书新   党委委员

        柳伟峰   纪检副书记

        黄政贤   薛店国土分局局长

        李小军   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自阳  党政办主任

李发有  东管区区长

        荆根山  南管区区长

        高留保  西管区区长

        张国亮  北管区区长

        时天亮  薛店分局副局长

        陶玉新  土地所所长

        常中杰  土地所副所长

        张  漫  督考办主任

        郭  顺  电管所所长

        李成伟  工商质监所所长

       各行政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土地所,张春旺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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